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共八个部分28条,内容基本上是以提纲挈领的方式,对未来五年乃至十年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领域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意见》提出了“1+4+2”的总体改革框架。
“1”是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4”是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个机制。“2”是完善医药服务供给和医疗保障服务两个支撑。
对于医药人来说,《意见》中的不少要点需要特别关注。对此我们对《意见》进行逐条梳理。
医保
1.实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
《意见》第五条要求“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规范政府决策权限,科学界定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金支付项目和标准,促进医疗保障制度法定化、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各地区要确保政令畅通,未经批准不得出台超出清单授权范围的政策。严格执行基本支付范围和标准,实施公平适度保障,纠正过度保障和保障不足问题。”
观点:去年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的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各地不再允许自行制定省级医保目录或者利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的做法,此次中央文件中再次提及国家医保局对医保目录的主导权意味着正式的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文件或许同样严格。对于不在国家版医保目录却在部分省的增补目录内的产品,这或许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2. 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意见》第十二条提到“健全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医保准入谈判制度。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目录调整职责和权限,各地区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调整医保用药限定支付范围,逐步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建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评价规则和指标体系,健全退出机制。”
观点:在动态调整的机制中,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会逐步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而退出机制的健全则意味着不符合医保目录要求的产品将被调出,所以企业产品进入医保目录并非高枕无忧,医保目录未来只会为物美价廉的优质产品付费,生产企业若想要进入并保留在医保目录内,就必须在产品质量上做足功课。
中央与地方目录调整权限又再次提及,取消地方增补调整目录已经成为定局,增补的过渡期只有三年,逐步调整中明确优先调出重点监控药品,拥有此类产品的企业需格外注意。
3.互联网+医疗
《意见》第十三条提及“创新医保协议管理”,其中提到要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在《意见》第二十条中也提到了“规范“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
观点:早在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去年9月,国家医保局已经印发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今年的2月26日,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的通知》中也有规范电子处方在互联网流转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的管理,并提出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的要求,不仅如此,在此次新冠肺炎的防治中也在充分发挥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的独特优势,鼓励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及药品配送服务。这无疑使得互联网+医疗将迎来不错的发展机会。
药品供给(带量采购)
1.一票制
《意见》明确“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医保支付为基础,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推进构建区域性、全国性联盟采购机制,形成竞争充分、价格合理、规范有序的供应保障体系。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
观点:①先说一票制,在去年11月,国家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中,就要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推进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其他省份也要积极探索。此前,“两票制”已让当前药品流通格局发生重大调整,而执行“一票制”过程中,原来“两票制”的一系列流程可能都需要相应跟着变化,更会使得医药商业公司的功能大大降低,这一政策趋势必将对各类医药生产、流通企业产生深远影响。未来在这种模式下,相关企业如果不能及时转型,则将非常有可能在政策环境的变化中出局。
②再说带量采购,以量换价是带量采购的特点,区域性、全国性的联盟采购机制,让“量”进一步提升,相应的也能换来更合理的药品价格,采购联盟形式将逐渐成为带量采购的主流。
2.仿制药
《意见》第二十条提到“做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受理与审评,通过完善医保支付标准和药品招标采购机制,支持优质仿制药研发和使用,促进仿制药替代。”观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以后,专利过期的原研药与仿制药在市场上,处于同一个起点。仿制药面临降价压力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价格战角逐之外,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质量,商标知名度等因素都将成为仿制药企业今后竞争关键因素。未来本土药企与跨国药企也将进行一系列的市场竞争。
除此之外,文件中还涉及有其他一些工作内容,我们以表格的形式将其整理,以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