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讯(记者 张亚云)近日,信用中国(黑龙江)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哈尔滨市呼兰区红十字医院、尚志市中医医院、肇源县总医院、肇源县中医院、鸡西市人民医院、鸡西市中医医院等16家医院因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处罚。
处罚信息显示,哈尔滨市呼兰区红十字医院存在“违反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违法事实,哈尔滨市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条例对其处一倍罚款,金额为2.6万元;尚志市中医医院存在分解住院、过度检查、地西泮片和地西泮注射液无指征用药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尚志市医疗保障局对其处以一倍罚款,金额1.8861万元。
肇源县总医院存在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肇源县医疗保障局对行政相对人违法金额60016.78元从轻处以1倍罚款(即60016.78元)的处罚;肇源县中医院存在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肇源县医疗保障局对行政相对人违法金额47485.79元从轻处以1倍罚款(即47485.79元)的处罚。
鸡西市人民医院、鸡西市中医医院、鸡西市传染病医院、鸡西市恒山区人民医院、鸡西鸡矿医院有限公司、鸡西大众医院和密山市人民医院都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行为,被鸡西市医疗保障局处罚。其中,鸡西市人民医院退回医疗保障基金21971.43元,被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32957.15元;鸡西市中医医院退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0321.09元,被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15481.64元,责令限期改正并约谈相关负责人;鸡西市传染病医院退回医疗保障基金458.15元,被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687.23元;鸡西市恒山区人民医院退回医疗保障基金776.15元,被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1164.23元,责令限期改正并约谈相关负责人;鸡西鸡矿医院有限公司退回医疗保障基金27285.4元,被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40928.18元;鸡西大众医院退回医疗保障基金374.98元,被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562.47元,责令限期改正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密山市人民医院退回医疗保障基金7462.9元,被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11194.35元,责令限期改正并约谈相关负责人。
五大连池市福康医院存在串换项目、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超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共涉及违规使用医保资金779020.4元。五大连池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对其违规使用医保资金779020.4元进行两倍罚款1558040.8元。
兰西惠泽医院、望奎县福寿康宁医院和海伦天下老人医养康复医院都存在伪造、变造医学文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绥化市医疗保障局分别对其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4033.8元、167012.67元和356.4元的罚款。
北大荒集团牡丹江医院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行为,被鸡西市医疗保障局要求退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48186.21元(其中职工10151.29元,居民38034.92元);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72279.32元,责令限期改正并约谈相关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