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看到中国银行对广州赛哲生物的《申请破产清算裁定书》,据裁定书显示,赛哲生物经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已具备破产原因。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作为债权人申请对赛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次破产清算申请。
裁定书显示
赛哲公司、陈杰、陈丽丹应偿还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借款本金共13,367,281.35元和及罚息、复利,补偿保全费5000元、公证费800元。经强制执行后,赛哲公司至今仍不能清偿全部债务;
赛哲公司已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本案以外,赛哲公司所涉执行案件执行金额达11,811,000元,均未能清偿;
赛哲公司现有财产线索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而据天眼查数据显示,赛哲生物从23年-24年的案件全部未执行,更是被天眼查打上了“老赖”的标签!
其法定代表人陈杰也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
据悉,赛哲生物成立于2010年,曾于2016年在新三板挂牌上市,2017年与illumina NGS平台达成病原体检测战略合作。
赛哲生物是一家专注于病原微生物检测服务——以高通量测序技术为驱动核心,采用多种生物技术手段进行病原微生物的定性和定量检测,旨在成为专业从事微生物预防、诊断和精准治疗的集团化企业。
集采政策加速了行业集中度提升,IVD 行业的巨头凭借其强大的资金、技术和市场渠道优势,在集采中更具竞争力,市场份额不断扩大,逐渐形成垄断之势。以迈瑞医疗为例,其 IVD 板块收入在 2024 年前三季度达 114 亿元,同比增长 20.9%,首次超越生命信息与支持板块成为第一大收入来源。与此同时,圣湘生物、万孚生物等企业通过收购快速扩张,形成 “大鱼吃小鱼” 的格局。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中小企业则在成本控制、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举步维艰,不少企业陷入经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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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IVD企业来说,相比破产清算,也许,被收购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2025年,并购整合将成为行业趋势!
从宏观视角看,并购能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国际竞争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从中观视角看,其将重构行业竞争格局,推动产业升级转型,加速行业集中度提升;从微观视角看,可产生协同效应,缩短市场进入周期,突破行业准入壁垒。
尽管并购成为趋势,但并非所有中小企业都能获得 “入场券”。从 2024年的收购案例来看,技术价值是决定企业能否被收购的核心要素。
细分领域的技术壁垒
成功被收购的企业往往在特定技术领域具有不可替代性。例如,中山未名海济因在生长激素领域的技术积累被圣湘生物以 8.075 亿元收购,成为其 “诊疗一体化” 战略的关键拼图;武汉中帜生物凭借 RNA 分子诊断技术被新华医疗收入囊中,填补了后者在病原微生物检测领域的空白。这些案例表明,中小企业需聚焦细分赛道,通过技术创新建立差异化优势。
专利布局与合规能力
在 IVD 行业,专利是技术价值的 “硬通货”。迈瑞医疗收购海肽生物的核心动机,便是获取其在心肌标志物原料领域的专利技术,从而提升化学发光试剂的自研能力。此外,合规能力也是并购方关注的重点。例如,博闻迪因拥有 33 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和 21 项欧盟 CE 认证,被尚高公司收购后迅速打开海外市场。
产业链协同价值
部分企业通过整合产业链资源提升并购价值。例如,福旺公司因拥有覆盖多省市的销售网络和成熟的生产体系,被尚高公司以 880 万美元 + 股权的形式收购,成为其 “原材料 - 试剂 - 仪器 - 服务” 闭环的重要一环。这种协同效应不仅提升标的企业的估值,也为收购方带来直接的市场增量。
总之,在当前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下,IVD 中小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被收购为其提供了一条可能的出路。但企业自身也需要不断提升价值,以增加被收购的筹码,在行业变革中寻求新的发展机遇。
法院受理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对广州赛哲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意味着法院经初步审查认为该公司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正式启动破产程序。这一裁判结果的核心法律意义和影响如下:
一、法律意义解析
1.程序启动标志
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表明赛哲生物科技已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的情形,或存在"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法定破产条件。此时,法院将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资产,全面核查债务及财产状况。
2.法律效力
债务清偿暂停:所有针对赛哲生物的个别执行程序(如财产查封、扣划)均需中止,债务需通过破产程序统一处理。
债权申报:债权人需在法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申报者可能影响后续受偿。
公司控制权转移:原管理层丧失对资产和业务的自主处置权,由管理人主导清算或重整。
二、可能的法律后果
1.进入清算程序
若公司无挽救可能,管理人将变卖资产,按《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
优先顺序: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 职工工资社保 → 税款 → 普通债权(中国银行作为普通债权人,需按比例受偿)。
2.重整或和解可能
若存在重整价值,法院可能裁定重整,引入新资金或调整债务方案,帮助企业恢复经营。
3.股东权益清零
清算后若资不抵债,股东权益归零,公司注销。
三、结合搜索结果的延伸分析
1.债权人权利保护
根据案例中的裁判要旨(如指导案例149号),法院在破产程序中需严格审查债权真实性,避免虚假诉讼或不当清偿。若赛哲生物存在恶意转移资产等行为,管理人可行使撤销权。
2.担保债权的优先性
若中国银行对赛哲生物资产享有抵押权(类似案例中的抵押权人地位),其债权在破产清算中享有优先受偿权,但需注意抵押物价值是否覆盖债权。
3.程序合法性要求
法院需确保破产程序合法合规,如送达、债权审查等环节符合规定(参考案例中关于程序瑕疵的裁判),避免损害债权人或债务人权益。
四、对各方的影响
· 赛哲生物:可能终结法人资格,股东权益归零;若重整成功,或可重生。
· 债权人:需及时申报债权,按法定顺序受偿;普通债权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 员工:工资社保优先受偿,但需关注企业资产是否足以覆盖。
五、温馨提示企业破产是市场退出机制的重要环节,旨在公平清理债务、保护各方权益。若您是该公司的债权人或利益相关方,建议:
1.及时与管理人联系,提交债权证明材料;
2.关注破产程序进展,参与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3.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院的受理仅是破产程序的开始,后续进展需持续跟进,以妥善应对可能的风险与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