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集采出新规,以量换价的覆盖面再次扩大。
01
这些设备、服务项目
鼓励实施带量集中采购
近日,浙江财政厅发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带量集中采购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指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文件,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项目可以组织开展带量集中采购。涉及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汇总预算金额超过400万元(含)的,鼓励实施带量集中采购。
带量集中采购主要采用统采分签模式,是指将不同预算单位已落实预算资金,需采购同一品目的货物、服务,由牵头单位合并需求后统一采购,不同预算单位再分别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各自支付资金。
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县和部门探索统采统签的集中采购模式。
各采购单位在带量集中采购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近年来,浙江省财政厅探索带量集中采购新模式,引导采购人整合采购需求相近或相同的项目,通过以量换价,充分发挥规模优势,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部分省级单位、地市先行先试,在带量集中采购实践中取得了积极成效。
当下,政府采购改革持续深化。在医疗领域,全国多地设备集采呈现加速扩围特点。不同于此前的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现如今设备采购的规模效应更为清晰,越来越多的批量采购订单涌现出来,其中也伴随更强的议价能力,在竞争中,企业设备报价逐步走低。
此前,江苏无锡市财政局推动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市级五家医疗机构将相对分散的采购需求集中起来,形成规模效应,共采购超声诊断类设备37台,预算金额5053万元,中标金额2734.57万元,节约资金2309.43万元,节约率达45.88%。
去年,广东广州市财政局推动市卫健委、市政府采购中心完成该省首个部门集采项目超声设备框架协议采购落地。其中将采购标的由传统的设备“主机”拓展至“主机+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破解了医疗设备采购中低价中标设备、高价收取耗材配件费用难题。该项此前完成的6个采购包中,主机限价最高降幅25%。
02
设备集采提速
招标监管同步升级
叠加大规模医疗设备更新,各地设备集采正在提速。
6月4日,福建省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包1便携式彩超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将采购10(套)便携式彩超,品目预算200万元。
同日,辽宁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台式彩超、第一批便携彩超)启动招标,其中共采购彩超87台,预算金额13400万元;采购便携彩超26台,预算金额680万元。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公开招标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共采购18台高端妇产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预算金额2340万元;采购全身型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共计100台,预算金额共计7920万元。
据赛柏蓝器械梳理,近期,福建、辽宁、山西、宁夏、河南、新疆、吉林等多地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启动招标,CT、超声、磁共振、DR等诸多医疗设备集采持续推进。
与此同时,招标市场的监管也在升级。
长期以来,医疗设备招标是医疗腐败的一大重灾区,权力寻租的困境在这一领域已成顽疾,尤其医院院长、书记以及主管部门关键人士的话语权较大,易成为围猎对象。在医疗反腐大潮中,设备招标腐败也成为了一大监管重点。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依法惩治串通投标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湖南省新宁县某医院院长李某琼受贿、串通投标案。
5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揭秘重庆巫溪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制”中标条件,捞取好处费300多万元的腐败案例。
4月2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特别提出,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违法活动。依法加大对操纵招标、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规避招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遏制买标、卖标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