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山阳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刘忠良受贿案判决书披露,其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耗材采购中非法获利126.2万元,涉及核酸检测试剂、检验设备等多个采购环节。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中提及的"瑞康医药(陕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石某"引发轩然大波——这家企业正是上市公司瑞康医药(002589.SZ)的全资子公司。
关键人物"查无此人"?上市公司紧急撇清关系
判决书显示,2021年初刘忠良曾在核酸检测耗材供应中为"石某"提供便利,收受2万元现金。但瑞康医药向媒体坚称:经核查历史档案,陕西子公司历任高管中并无"石某"其人,且未收到任何部门调查要求。这种官方回应与司法文书直接"对撞",使得案件更显扑朔迷离。
据悉,判决书详细列举了刘忠良的16宗受贿事实。其中2021年初,刘忠良利用担任山阳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核酸检测耗材供应方面为石某提供帮助,在办公室收受了2万元。天眼查显示,“瑞康医药(陕西)”确为瑞康医药全资子公司,主要做器械销售与流通等服务。
这就正中最近本就处在舆论中心的瑞康医药。就在前几天,瑞康医药公布了董秘及副总裁李喆被留置的消息。
此次,瑞康医药却矢口否认了判决书指认的核心人物总经理石某。公司回应行业媒体:经查,瑞康医药(陕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历任总经理、执行董事中,不存在“石某”。公司不了解石某行贿情况,相关政府部门也从未向公司要求配合调查相关问题。
随着判决书细节曝光,一张医疗流通领域的灰色利益网逐渐清晰:
陕西铭辉医疗、卓越科信商贸:涉及医疗设备采购贿赂
陕西鑫诚医学诊断试剂:5次行贿累计4.5万元
瑞康医药(陕西):IVD试剂领域曾为区域龙头
据公开信息,山阳法院一审判决判处刘忠良犯受贿罪后,刘忠良未进行上诉,目前已进入监狱服刑。等待他的,将是二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126.2万元,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