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天津发布新冠抗原应用方案之后,4月1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确认抗原试剂又一应用场景!

会上,针对要对货车司机实行“即采即走即追”+“人员闭环管理”这一问题,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作出如下解答:
第一,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在有效期内不得要求重复检测;
第二,对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机,各地要直接放行,不允许再“层层加码”限制通行;
第三,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的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也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通行。同时实行动态追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通知前方实施管控措施。
第四,建立和完善货车司机信息共享机制,实行“白名单”管理,对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穿行,或停留不超过4小时的货车司机,不允许赋码“带星”。
据悉,截至2022年4月18日,国家药监局已完成27个新冠抗原检测产品的应急审批。包括北京市6个,广东省5个,浙江省3个,上海市3个、江苏省、山东省、重庆市各2个,福建省、河北省、湖北省、天津市各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