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一三甲医院的网红医生所运营的短视频账号被查出涉及违规问题,其所在医院被处以30万元罚款及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悉,该自媒体账号于2020年8月由个人创立,作为常规的医生科普账号持续运营了约3年,发布了723条视频。
据监管机构统计,其中2条短视频包含预约推广内容;8条短视频含有患者形象;3条短视频含有医生形象;3条短视频涉及“肉毒素”治疗效果宣传。
与此同时,该院皮肤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也受到了处罚:科普文章《水光注射--给你一个素颜的理由》《从钟薛高来谈谈水光针,是否添加成分越多越好》,因宣传氨甲环酸和注射A型肉毒毒素的治疗效果并附上医院地址、咨询电话,被认定为违规医疗广告。
值得一提的是,短视频是由开设账号的医生自己制作和发布的,科室其他医护人员帮忙拍摄的。同时被处罚账号均未涉及第三方或广告运营商,也无广告费用——但这并未改变其违规的性质。
在运营自媒体成为人们广泛选择的兼职的当下,也有不少医务人员走上了这条道路。难以否认的是,自媒体运营确实乱象频出。对此,已有官方针对这一现象制定了规范文件,各地监管政策也正在快速收紧。
对于把医疗科普当作牟利工具的“网红医生”们,国家出手了!
7月4日,在国家卫健委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胡强强表示,国家卫健委将与相关部门一起,加大互联网健康科普乱象的整治力度。
胡强强指出,有的“网红医生”把医疗科普当作牟利工具,滥用专业权威为自己背书,假借科普名义违规导医导诊,线上问诊,线下引流,直播带货甚至高价开药;还有的通过夸大治疗效果、虚构病例、杜撰故事等手段误导公众、敛财牟利。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互联网诊疗管理和广告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胡强强表示,“生命不是儿戏,医疗质量安全是底线。”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出手整治乱象是净化健康科普生态,绝不是反对专业的医务人员做科普。
乱象频发下,地方监管部门和医疗机构等正在持续完善相关政策。
今年3月,上海市在全国率先推出《互联网健康科普禁止性行为清单》(具体内容见下方,以下简称《清单》),通过划定9类禁止性规定,明确禁止误导性诊疗建议、夸大疗效宣传等行为,为医疗科普内容立规矩、树标准。
4-5月,黑龙江、四川也先后发布类似文件。
黑龙江省《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与传播“十不许”(试行)》明确禁止与不良营销团队合作、利用医疗委员会职务“擦边”博流量。
而《四川省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以“十不准”,划清医护人员科普行为的红线等。其中特别强调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切割:禁止个人在未向所在单位申报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职务身份开设用于发布健康科普内容的个人自媒体账号。
图源:丁香园
对广大的医务工作者来说,该如何合法、合规地做好健康科普工作?
除了加强监管,国家卫健委还曾陆续出台文件,引导医生们正确科普、有效传播。
2023年9月,国家卫健委会同九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并鼓励医疗卫生行业与相关从业人员创作和发布更多更优质的健康科普作品”,要“将健康科普纳入医务人员职责,鼓励通过全媒体平台传播权威知识”。
次年6月发布的《全民健康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下称《行动方案))则为重点科普内容划定方向。《行动方案》提出,未来三年,国家鼓励医疗卫生人员重点围绕婴幼儿、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孕产妇及职业人群等重点人群进行科普创作。
此外,《行动方案》鼓励科普人员创新科普方式,采用漫画、短视频、文创产品等多种形式进行健康科普。
随着各地明确将健康科普工作纳入医务人员日常业务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的考核内容,医务人员的科普创作热情被极大激发。但不可避免的,大量仅以评职称为目的、功利性极强的低质科普内容也大量涌现,泥沙俱下,不仅数量极大难以甄别,而且对优质内容的涌现也极为不利。
上海、四川、黑龙江出台的《负面行为清单》划定了红线,为健康科普的质量兜底,防止虚假、违规信息的传播。在面对禁止清单和科室科普要求的双重压力下,临床医生究竟该如何做好科普工作呢?以下这些建议供大家参考:
图源:丁香园
综合来看,我国应对“网红医生”违规科普乱象,已经延展到长效监管,渗入医院巡查内容,并转向全网整治和规范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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