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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核查,位于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的共21家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因未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登记地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无法取得联系,于2019年11月21日、12月30日被予以公示;但截至公示期满后,21家企业仍未到当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因此,广东省药监局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依法注销了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1家企业详细信息见下表。
21家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