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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9-12月,全国医药大检查来了
日期:2022-09-16
01
9-12月,全国开展医药乱象专项整治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和医药价格违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山西省决定从2022年9月至12月,
在全省范围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和医药价格违法专项整治。
本次医药专项整治是为深入贯彻国家最高领导人关于医疗卫生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场监督总局领导指示要求和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工作部署。
《通知》指出,结合省局2022年反不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及省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纠正医药卫生领域不正之风等工作。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山西省此次的通知还透露出,从保障民生、促进医疗卫生行业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和医药价格违法专项整治。
通过调研一批药企医院,核查一批举报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提炼一批制度成果,形成治理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和医药价格违法行为的工作。
除山西外,北京、河南许昌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均开展了关于做好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和医药价格违法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主要查处的对象为
各级各类医药企业(药品试剂、设备器械、医用耗材等厂家)、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经销商、医药推广公司、医药代表、相关工作人员等。
这意味着,专项检查的对象不仅局限于以往的医疗机构或药企,与之相关的医药代表、经销商以及其他人,都是检查的重点。
国内某药企市场总监董泽成对赛柏蓝表示,目前医药健康领域的反腐正在进行全覆盖。
力度越来越大,监管领域越来越多,执行也越来越严。
上述人士进一步指出,现在医药反腐打的是组合拳。
一方面通过集采降价消灭灰色空间;
另一方面通过抓典型威慑利益方;
同时通过制度建设、新技术应用等开展常态化反腐以巩固反腐成果。
“医药行业监管日趋严格下,所有的医药从业者都要抛掉幻想,认真深刻理性检视自己的言行是否合规。
”
按照《通知》,
各市局、示范区局要于每月8日前将整治工作案件数据、典型案例报送省局反垄断处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及价监局,并于12月底前报送整体工作报告,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02
药企、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六大方面
从《通知》来看,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六个方面,涉及医药企业以及民营医疗
机构各三个方面,其中医药企业包括流通、生产、推广等;
民营医疗机构包括医保基金的使用、耗材收费及各项医药项目收费等问题。
日前,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至少六个月的医药领域检查工作,对象为医院、药企、医药代表等,检查将在“产销用”各环节共同发力。
相较于往年,除对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将继续严查外,今年,新一轮检查也将加大对药企在生产环节的财务监管力度。
首先从药企检查来看:
重点一:
查处医药企业在流通环节使用票据、虚构业务事项以及利用医药推广公司空设、虚设活动等违规套取资金,将套取资金用于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二:
查处医药企业在生产环节前置套取资金,用于药品耗材设备、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三:
查处医药企业借助科研合作、学术推广等名义,在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科研经费等领域进行利益输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人士认为,一直以来,流通环节都是药企检查的重点,其腐败主要是通过虚设活动套取资金,用于其它目的。
除山西省外,江苏、浙江、甘肃、江西等省市都对药品流通环节开展过集中整治。
此前,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总理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总理特别提到,对药品流通环节回扣、药品进医院“走后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整治。
不管是药品流通、生产还是推广环节,回扣顽疾时有发生。
目前,国家以及省级集采正常态化开展,通过纳入更多集采药品,药品价格明显下降,药企的带金行为空间逐渐减少。
从这三方面入手,进行重点查处,监管已不再是单点,而是从药品前端、药品使用到流通、销售环节这一整个链条,涉及的也不仅是药企、医院,专项检查范围越来越大。
然后是民营医疗机构:
重点四:
查处民营医疗机构重复检查、打包检查等滥用医保基金、加重患者经济负担的突出问题。
重点五:
查处民营医疗机构牙科、产科、骨科的高收费行为,以及用低价耗材冒充高价耗材,多计耗材使用数量等违规收费行为。
重点六:
查处民营机构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量收费、串换编码、低价医药项目套取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未按明码标价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通过虚标原价虚假促销优惠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反腐无死角,现在到了全领域反腐的时候。
”上述人士对赛柏蓝指出。
本次山西省医药专项检查特意将民营医疗机构拎出,指出需要重点查处的3个方面。
其中,牙科同样是民营机构查处的重点。
此前,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种植牙的集采中,也提到了要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价格监督和引导。
牙科领域的专项检查已经迫在眉睫。
此前,国家卫健委发布《开展2022年度全国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的通知,要求对全国各级民营医院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巡查行动。
目前,北京、天津、辽宁、福建、甘肃等省市都已发布了相关通知。
民营医院的管理已经被提上日程,巡查将对各省规范民营医院的运营有建设作用。
具体来看,医疗机构与药企是联系较为紧密的双方,药企进行重点检查后,对需求端的民营医院用药更加规范。
与此同时,医保飞检已经启动,国家医保局发布《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指出,检查时间范围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即追溯过去两年半的两定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这也将进一步强化对民营医院的监管。
03
行贿受贿一起查,多部门联动
专项整治期间重点问题着重处理
《通知》要求,从多部门发力,发挥市场监督部门职能优势,充分整合反不当竞争执法和价格监督执法资源,同步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和医药价格违法行为整治两项任务。
其中还提到,不断加强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同配合,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案件移动等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
董泽成指出,多部门联动有利于精准打击腐败。
之前主要是税务部门,现在联动到市场监督部门,有利于提供专业的信息,精准打击。
《通知》指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充分整合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价格监管执法资源,同步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整合和医药价格违法行为整治两项任务,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如今,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都是协同的主要对象,在行纪、行刑衔接上有所深化,做好行贿受贿一起查。
日前,中纪委发文《深度关注 | 让行贿者寸步难行》,明确开始从源头打击腐败现象的产生,让围猎者寸步难行,让潜在行贿人望而却步。
纪检机关认为,受贿行贿一起查,精准施治可以形成有力震慑。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也提出加大打击行贿力度,探索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除此之外,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已经逐渐让医药购销和医疗领域腐败行为逐渐透明化。
《通知》还指出,针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出台相应举措,同时着眼于在建立监督长效机制上做文章,及时上报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归纳提炼医疗卫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医药价格违法行为新的特点、模式,梳理监督难点,推动制度法规的出台完善。
这意味着,接下来,重大案件、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还会增加,对外形成有力震慑。
同时,医疗卫生领域有关问题的线索,还可以通过政府热线、12315平台、其他信访渠道等深挖,及时开展立案查处。
不管是医药商业贿赂,还是医药价格违法,在多部门的协调整治下,灰色空间或将逐渐殆尽。
附件: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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