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开标!14省联盟集采火速推进。
01、11月24日开标,采购需求量、最高有效申报价速看
11月15日,内蒙古医保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组织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附文末),将开展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
根据带量采购文件,此次集采的联盟成员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西省、海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省(自治区)。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范围为获得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参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C1501和C140805开头的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
申报信息公开要求:
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现场接收企业递交申报材料。递交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花园酒店。递交截止时间为当日上午10:00。
本次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1年,自联盟省份中选结果实际执行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采购期限。
约定采购量各品种目录下的约定采购量由参加医疗机构实际申报采购需求量的80%累加确定。相关信息以联盟地区医疗机构申报的有效数据为准。
(完整数据文末获取)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品种根据注册证类别对申报产品进行目录划分,品种目录采取最小竞价单位,设置最高有效申报价,具体品种目录如下:
02、复活机制:申报价格≤最高有效申报价50%
拟中选产品确定
(一)拟中选规则一
依次满足以下条件,可获得拟中选资格。
1.申报价格。同注册证管理类别同品种目录内,同一企业只有一张注册证的,该注册证申报价格作为企业申报价格。同注册证管理类别同品种目录内,同一企业有多张注册证的,每张注册证确定一个申报价格,每张注册证的申报价格≤同品种目录本企业其他注册证申报价格的1.3倍,将各注册证对应的约定采购量作为权重,通过加权平均方法计算出企业申报价格。
2.入围企业。同注册证管理类别同品种目录内,依据企业申报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排名,申报价格最低的为第一名,次低的为第二名,以此类推。最多入围企业数量见下表。企业申报价格相同的,医疗机构申报约定采购量大的排名靠前。
3.拟中选资格。企业申报价格不高于同注册证管理类别同品种目录内企业最低申报价格1.3倍的,获得拟中选资格。二类注册证纱布类、粉类、海绵类企业拟中选价格≤对应的三类注册证纱布类、粉类、明胶海绵类企业最高拟中选价格的。
(二)拟中选规则二
1.同注册证管理类别同品种目录内,有效申报企业数≥2家时,按“拟中选规则一”未能中选的企业,企业申报价格≤最高有效申报价50%(精确到分,从小数点第3位开始直接舍去)的,增补为拟中选企业,不受“拟中选规则一”的限制,排名位列按“拟中选规则一”中选企业之后。
2.同注册证管理类别同品种目录内,有效申报企业数为1家时,企业申报价格≤最高有效申报价50%(精确到分,从小数点第3位开始直接舍去)的,该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
约定采购量分配
1.同注册证管理类别同品种目录内,企业按照中选价格由低到高排序,企业中选价格小于等于本品种目录中选价格的中位价,则分配该企业自身约定采购量的80%,其余中选企业则分配该企业自身约定采购量的60%。中位价确定原则:中选企业数为奇数时,按中选价格排序居中的企业中选价格为中位价;中选企业数为偶数时,按中选价格排序居中两个的企业中选价格的平均值为中位价(保留两位小数)。
医疗机构报量但未中选产品的约定采购量(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医疗机构报量但企业未申报产品的约定采购量(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以及中选产品的待分配量(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下取整至个位)共同组成剩余约定采购量,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分配给中选企业。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要优先选择中选排名靠前的产品。
医疗机构未及时分配剩余约定采购量时,由系统自动分配对应品种目录内排序第一名的中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