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份调查报告,揭示了中欧在医疗市场监管方面的显著差异,并特别关注了这些差异对中国医疗器械出口的影响。根据欧盟的“国际采购工具”(International Procurement Instrument, IPI),调查结果指出,欧盟医疗器械供应商在参与中国公开招标时未获得公平机会,这可能导致中国供应商在欧洲市场受限。
欧盟调查发现中国在竞标公共合同时对欧盟医疗器械生产商存在歧视,在欧盟继续将对话作为寻求解决方案的第一步的同时,欧盟随时准备采取果断行动,捍卫公平竞争环境,支持公平竞争。
欧盟公共采购市场是世界上最大、最容易进入的市场之一。此外,2015年至2023年,中国对欧盟医疗器械出口激增超过100%,体现了欧盟市场的整体开放程度。报告强调,欧盟与中国的医疗市场监管存在明显差异。中国政府的医疗采购招标政策鼓励国产化,这意味着在公开招标中,国产医疗器械供应商往往享有优先权。这种政策对外国供应商,特别是欧盟的医疗器械公司,构成了市场进入的障碍。此次欧盟的调查显示,这种偏向性采购行为可能导致欧盟采取对等措施。
欧盟委员会强烈希望与中国保持开放、公平和互利的贸易关系,包括在公共采购方面。然而,开放需要是互惠的:欧盟的政府合同对非欧盟国家开放,希望其他国家也能以类似的公平态度对待欧盟的公司。
欧盟表示,愿意与中国进行建设性对话,以解决和消除这些歧视性措施。但如果没有可接受的解决方案,欧盟委员会将考虑采取IPI措施。这些措施可能包括限制或排除中国竞标者参与欧盟的政府采购合同,或在未来五年内对其投标进行扣分,以应对所谓的不公平竞争。
报告详细描述了欧盟准备对中国实施的对等措施。这些措施旨在回应中国医疗采购中的国产化政策,这种政策在中国招标中给予本土企业明显的竞争优势,影响了欧盟医疗器械供应商的市场机会。具体来说,欧盟表示可能会采取以下对等措施:
限制或排除中国竞标者参与欧盟政府合同:这意味着欧盟可能会在其公共采购中限制或完全排除中国供应商的参与,以对等对待中国对欧盟企业的限制。
对中国投标者扣分:在未来的五年内,欧盟可能会在评估投标时,对中国供应商的投标进行额外扣分,以平衡中国市场对欧盟供应商的不利条件。
回顾IPI的背景,欧盟在2012年提出这一工具,最初是为了应对在《政府采购协定》(GPA)以及与其他国家进行的双边或多边协议中,欧盟公共采购市场的开放程度高于其他成员国如美国和日本的情况。同时,考虑到中国、巴西、印度和土耳其等未加入GPA的国家对欧盟市场的影响,以及新兴经济体的快速发展,欧盟认为有必要保护其企业免受不公平竞争。
2016年,欧盟委员会在2012年版IPI草案的基础上作了相应修订。2021年,欧盟27个成员国首次在IPI适用的意见上达成共识。2022年,历经十年的磋商和酝酿,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了IPI法案。
在2024年4月24日,欧盟首次动用IPI对中国医疗采购进行调查,旨在消除对中国政府偏袒本土供应商的担忧,确保其公共采购市场的公平与开放。这一系列举措不仅反映了中欧在医疗市场监管上的分歧,也表明了欧盟保护其国内产业的决心,对中国医疗器械的国际市场拓展产生了直接影响。
在国际市场上,其他国家也采取了各种对等措施来应对在国际贸易中感受到的不公平竞争,特别是在政府采购和市场准入方面。这些措施通常是针对特定国家的政策,旨在保护本国产业或纠正贸易失衡。以下是一些例子:
美国:买美国货法案(Buy American Act):此法案要求在美国政府的采购中优先选择美国制造的产品,除非在价格、质量或供应链上存在显著优势。美国有时会强化这一法案,以对抗其他国家的保护主义措施。
关税和贸易壁垒:美国对某些国家产品实施高关税,或者通过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来限制进口,尤其是在认为其他国家对美国企业不公平竞争时。
日本:政府采购中优待本国企业:尽管日本是《政府采购协定》(GPA)的成员,其政府采购系统仍倾向于支持国内供应商,特别是在技术和服务领域。
非关税壁垒:日本通过复杂的标准和认证体系来限制外国产品进入市场,特别是食品和药品等高度监管的行业。
印度:“Make in India”倡议:印度政府推动这一政策以增强国内制造业,鼓励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印度制造的产品。
关税和进口限制:印度对某些进口商品设置高关税,特别是电子产品和汽车零部件,以保护本土产业。
巴西:政府采购偏向本土企业:巴西的公共采购通常对本国公司有一定的偏好,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领域。
本地化要求:在一些行业,巴西要求外国公司在本土建立生产设施或进行技术转让,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
加拿大:政府采购中的本地优先:虽然加拿大加入了WTO的GPA,但其政府采购仍然偏向加拿大企业,特别是在省级和市级政府合同中。
环境和社会标准:加拿大通过严格的环境和社会标准来限制某些外国产品的进入,确保竞争的公平性。
这些对等措施通常是国家在面对市场不公平或贸易失衡时所采取的策略,旨在通过保护本国企业和市场来平衡国际贸易关系。各国在实施这些措施时,往往会考虑国际贸易法规和协议,以避免贸易争端,但也会在必要时采取更强硬的立场。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在国内市场面临激烈的竞争,导致“内卷”现象,即市场参与者通过价格战来抢夺市场份额。这种竞争策略虽然短期内可能扩大市场占有率,但长期看会压低利润,削弱企业的盈利能力。特别是:
价格战导致利润缩小:为了获得市场份额,企业往往以低于成本价销售或大幅降价,这直接降低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创新动力不足:持续的价格竞争可能削弱企业对研发和创新的投入,因为短期内价格更具竞争力。
市场饱和:国内市场的饱和使得企业难以通过扩大国内销售来提升利润。
因此,许多中国医疗器械企业转而看好国际市场,希望通过出口来找到新的增长点。
欧盟对中国医疗器械企业实施的对等措施,如限制或排除中国企业参与欧盟政府采购、对中国投标者扣分等,将对中国医疗器械出口产生以下影响:
市场准入受限:欧盟是全球重要的医疗器械市场,限制措施无疑会减少中国企业的市场机会,降低出口潜力。
成本增加:如果中国企业要继续参与欧盟市场,可能需要增加成本,比如通过本地化生产或提高产品质量以符合欧盟标准。
利润进一步压缩:由于需要适应新的市场准入规则和可能的额外审查,中国企业的运营成本可能增加,进一步压缩利润空间。
市场战略调整:企业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其出口战略,转向其他市场或提升产品在欧盟市场的竞争力。
欧盟的对等措施可能会引起其他经济体效仿,因为:
示范效应:欧盟作为一个大型经济体,其政策调整常被视为国际贸易中的风向标,其他国家可能会效仿以保护自己的市场。
全球贸易规则的调整: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都希望在贸易中得到更公平的待遇,欧盟的措施可能促使其他国家重新审视并调整其贸易政策以确保公平竞争。
保护本土产业:如果中国在某些市场被视为不公平竞争的来源,其他国家可能出于保护本土医疗器械产业的考虑,采取类似的对等措施。
国际合作和谈判:这种措施可能会激发中国与其他经济体之间更多的贸易谈判和合作,以解决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问题。
中国医疗企业近年来通过中国制造的产业链能力,迅速把很多医疗器械产品的生成产本和销售价格降了下来。同时在人工智能和手术机器人等先进医疗技术应用领域,以更快的迭代速度正在引领全球医疗界的制造工艺走向。这不仅仅意味着中国医疗器械有着超强的性价比竞争优势,而且还在现有产品形态技术提升,与新型医疗器械创新方面,同样有着强大的生命力。
中国现有的国产化要求医疗采购政策,虽然一方面为中国医疗企业发展壮大与增强技术研发上提供一些便利与保障,同时也加快了全球普惠医疗的推广速度,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另一方面过度的国产化保护,也容易触发其它国家出台相关对等贸易限制,导致国产化医疗器械无法真正进入到全球市场公平竞争。建议行业监管部门在一些明显中国企业有竞争优势的领域,没必要情况下,少出台相关国产化限制政策。
总体来说,欧盟的对等措施不仅直接影响中国医疗器械企业的出口策略,还可能引发全球范围内的贸易政策调整。中国企业需要在这种复杂的国际贸易环境中寻找新的增长点,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大市场多样性,同时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与谈判。